随着经济社会的养宠发展,生活水平的那规提高,越来越多的养宠人喜欢养猫狗等宠物。宠物确实很讨喜,那规可以丰富人们的养宠生活,但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一定的那规伤害,比如宠物咬人事件,养宠宠物携带寄生虫或细菌等。那规那么,养宠如何规范宠物饲养就成了必须要知道的那规事情。接下来,养宠“沂蒙普法”我会告诉你关于饲养宠物的那规规则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
第十章饲养动物的养宠损害责任
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那规但是养宠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
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,未采取动物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第八十一条动物园内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,不承担责任。
第八十二条遗弃、逃逸的动物在遗弃、逃逸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。
第八十三条动物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,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、第三人请求赔偿。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,有权向第三人追偿。
第八十四条饲养动物应当依法进行,敬重社会公德,不得干扰他人生活。
临沂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市区养犬行为的通告
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,保护市容环境,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,现就规范市区养犬工作发布如下公告:
一、在本市市区范围内,应当圈养或者拴养犬只。犬只必须定期到市(区)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免疫登记,并领取《犬类狂犬病免疫证》。
二、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由成年人牵带捆绑的犬链(绳),携带《市(区)犬类狂犬病免疫证》,并及时清除犬只粪便,不得污染公共环境卫生。
三、犬只不得进入市场、广场、公园、景区、社区公共健身、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。
四、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由公安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五条,对饲养人予以警告;警告不改正,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驱赶犬只伤害他人的,按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从重处罚。
五、凡未列入名单并圈养的犬只均视为流浪犬,予以圈养和管理。任何公民发现伤人的狂犬,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捕杀。